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联系我们

  • 姓名:梁志刚
  • 手机:13608040805
  • 邮箱:942296211@qq.com
  • 证号:15101201510829667
  • 律所:四川以清律师事务所
  • 地址:(1)新都区同仁路“我的大学”正门口商业广场3楼;(2)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406号齐盛·艺品2栋1楼附2号(和谐广场南面青江北路侧)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刑事证据 >  证据概念及种类

证据概念及种类

来源:新都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xdxsls.com/   时间:2015-08-23 16:08:05

分享到:0

 【 刑事证据种类】什么是证据?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判案的根据。

   【概念及种类】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电话联系

  • 1360804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