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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装能人办释放 实施诈骗被判刑

来源:新都刑事律师   网址:http://www.xdxsls.com/   时间:2015-10-04 16: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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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别人因涉嫌诈骗而被刑事拘留,自己没能力却假装有能力帮忙,向他人索要550000元,结果只得到25000元。2010年7月16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罪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崔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09年12月13日,被害人姜某的丈夫张某因涉嫌诈骗被大庆市公安局龙南分局刑事拘留。然后,姜某托人找崔某,让其花钱找人将张某取保候审释放,遂2009年12月25日、12月28日,被告人崔某以能帮忙找人办理释放张某为由,分二次诈骗姜某人民币共计25000元。2010年1月上旬一天,被告人崔某称,办事的人说钱不够,让姜某再拿30000元办理此事。姜某表示家没钱,此事不办了,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2010年1月14日张某被大庆市公安局龙南分局取保候审释放。被告人崔某见状,于被害人报案前已返还给被害人12000元;案发后,又返还给被害人13000元。为此,全部赃款已返还完毕。

  被告人崔某于2010年2月17日在让胡路区东湖小区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崔某以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崔某于被害人报案前已主动归还12000元,不能认定被告人对该款具有占有的目的,应从犯罪总额中予以减除,其实际诈骗数额为13000元。鉴于被告人崔某案发后及开庭审理过程中,认罪态度较好,具有一定的悔罪,且已全部返赃,没有给被害人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并积极缴纳罚金,量刑时予以酌情从轻考虑,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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