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志刚
四川以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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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梁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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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8040805
邮箱:
942296211@qq.com
证号:
15101201510829667
律所:
四川以清律师事务所
地址:
(1)新都区同仁路“我的大学”正门口商业广场3楼;(2)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406号齐盛·艺品2栋1楼附2号(和谐广场南面青江北路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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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概念及种类
《李小龙传奇》的一处法律硬伤
律师:遏制刑讯,关键是律师在场权和沉默权
审查判断刑事诉讼证据的标准
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不宜过高标准
刑事证据种类划分
证人证言能否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刑事证据审查的步骤
对刑事证据概念的反思
亲情与法律的融合
对我国刑事证据收集规则的反思
樊崇义:刑事证据学理论研究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我国刑事诉讼证据规则
“单位证明”能否成为刑事诉讼证据
侦查阶段聘请律师为何效果最佳?
刑事诉讼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我国刑事证据收集规则的立法
刑诉证明责任若干问题分析
刑事证据的基本特征
浅谈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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